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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歇马镇的风沙

    呼啸的北风席卷着漫天黄沙向着南方奔袭而来,张狂的咆哮却无奈止步于一排排胡杨的枝叶之上,一如胡蒙的铁骑,震耳欲聋的铁蹄仿佛可将一切阻碍踏于脚下,然而却总是被大燕的坚壁死死地拒于城外,难以寸进。

    歇马镇是西出肴关第一镇,也是胡蒙南下寇掠定州的必经之路,左侧是浩渺千里的无人区——塔纳干沙漠,那是死神的领地,没有生灵在闯入后还能活着出来;左侧是猿攀不越,鸟飞难过的祁行山脉,而歇马镇正处于这两大绝地的交界处,扼守咽喉,它与黄金之路上的黄金镇互为犄角,相互支援,犹如燕国在西北的两颗虎牙,拱卫着西北边陲,威慑着胡蒙和漠兰。

    歇马镇原本只是塔纳干沙漠边缘的一个普通的绿洲,来往商人多在此补充水源物资,渐渐的有了小贩在此常驻,以为往来商客提供食宿便利来赚取利润,其后逐渐发展,便有了小镇的雏形,于是来往商客们就取歇马之意来命名这座逐渐兴起的小镇。

    燕景帝时,为了巩固对胡蒙的防御以及作好北伐胡蒙的准备,朝廷在这一时期重点发展西北边陲军事,其中歇马镇因为其优势所在,成为当时发展建设的重中之重,事实证明在之后对胡蒙的战争中,歇马镇确实在保障军队后勤和抵御胡蒙铁骑上拥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景帝在位的数十年间,歇马镇因其特殊的军事作用而数次受到胡蒙大军的大举进攻,其中分别于景帝五年,景帝七年和景帝十三年的三次围绕着歇马镇进行的争夺战尤为惨烈,根据燕历记载,此三次大战,双方投入的总兵力高达百万之巨,而燕史所记死伤之数,燕军为四十万,胡蒙六十万,或许记载这些数据的史官在当权者的授意下做了一些优化,但不妨碍我们看出当初这三次大战的惨烈,还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歇马镇一直都是紧紧的握在燕军手中,从未失守过。

    歇马镇的城墙经过这么些年的翻新加固,甚至加厚加高,如今的歇马镇城墙,其高足有三丈,墙上可由三架马车并行,可谓墙厚城深,易守难攻。

    因为战火的摧残,歇马镇曾一度沦为死城,直至景帝末年将胡蒙赶至断天涧,歇马镇才又渐渐恢复了昔日的繁荣,及至治帝三年,胡蒙趁燕国内乱卷土重来,虽不能攻陷歇马镇,但不断地袭扰周边,使得镇中已经没有多少常驻的商家店铺和农耕居民,反而多是一些游商和来往过客,只要战火一起,他们便携带着财物迅速撤走,所以如今的歇马镇可以说完全是一座军事要塞了。

    驻防歇马镇的部队隶属于帝国第六军团,由于常年与强悍的胡蒙铁骑作战,使其无论是在作战素质还是在器械装备上都领先于其他五大军团,甚至可与号称帝国精锐中的精锐的中央军比肩。

    第六军团帅府设于肴关,对外帅令通达,可与周围驻地要冲快速收递情报和军令,对内呼应燕京,拱卫国都,可谓得天独厚之所。现任统帅燕护,乃是大燕皇室的梁王,大燕名将燕拓拓之子,燕无忌的父亲,驻守歇马镇的是第六军团麾下的一个独立营,由两个千阵组成,营帅邱信是位久经沙场的老将,跟随燕护征战十数年,作战有勇有谋,处事不惊,由一名毫无背景的普通士卒通过战功升至正四品营帅,深得燕护赏识,这也是为何派他驻守歇马镇这个军事要冲的原因。

    早春的阳光并没有给这座边塞的小镇来带多少春意,凛冽的北风依然如刀子一般刮得人脸生疼,虽然中原已经春回大地,但在这西北的边塞,寒冷的冬依然用她极冰的双臂紧箍着这里,即便那不断龟裂的冰壁表明这已到了她不得不离去的时节,但她的倔强也让这里成为了一年中最冷的时候。

    远处徐徐行来一骑,喷着白色雾气的马鼻,偶尔发出一个响鼻,让人感觉马上的骑士正在优哉游哉地走马观景,城门口的卫兵依然尽忠职守地盘查着每一位入城的百姓,这样无聊的工作也时而让他们打个哈,对于远处悠然而来的骑士浑然不觉。

    今天白天城门轮守的是杜尽忠和他的城卫小队,这是位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因为在一次战斗中被胡蒙的弯刀切中肋下而无法再接受高强度的体能训练,就更别说随军参战了,军部本想给其发放抚恤,让其就此退伍还家,但军团统帅燕护不知从何处了解到,此人家乡便在这歇马城郊外的一个小村子,而那里却因为胡蒙的劫掠已经变成了一片断壁残垣,他的妻儿家人也都丧命于胡蒙的铁骑之下,鉴于他多年随军,作战经验丰富,燕护亲自特批将他留于军中,安排了城卫队长的轻松差事。

    今天的温度较往日还要冷些,杜尽忠裹着从辎重营领来的棉衣,右手死死地摁住自己的右肋,疼痛将脸上岁月的痕迹刻划得更加分明,这是当年伤愈之后留下的后遗症,每当下雨或是空气过于潮湿的时候,伤口处的疼痛便会发作,有好多次都疼得让这位意志过人的老战士有了咬舌自尽的冲动。

    一位稚气未脱的小兵托着一碗水温刚好的开水小心翼翼地走到杜尽忠面前,轻唤道:“杜叔,喝口热开水暖暖。”

    “诶”杜尽忠轻轻呼出一口气,像是怕说话力气过大而牵引到了右肋般,缓缓抬起颤抖的左手去接小兵手中的碗。

    小兵见疼痛将这样一位铁骨铮铮的汉子折磨成这样,淡淡的雾气不知何时已经模糊了他的视线,焦虑的小脸上透露着满满的关切,伸手按住那只颤抖的左手道:“杜叔,我端着你喝就是了,小心些别呛着了。”

    杜尽忠放下左手,右手紧了紧右肋处,张嘴接住了递过来的碗,喝了几口道:“别担心二蛋,杜叔这是老毛病了,等天气转暖就会好了,再说你都还没成家,杜叔我的差事可就还没完成呢,杜叔啊,还得给你找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儿不是?哈哈…嘶…!”笑声牵动了旧伤,让杜尽忠直吸冷气。

    被唤作二蛋的小兵大名叫刘北归,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稚嫩少年,与杜尽忠是同乡邻居,当年胡蒙南侵败退后,杜尽忠随大军一路追杀至自家小村,虽然来的路上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遍地尸首的小村依然险些让他发了疯,六岁的二蛋就是在他家的灶台下被发现的,虽然当时已是数日滴水未沾,奄奄一息,但终究还有一口气在,也算是村中唯一的幸存者。

    从此杜尽忠就将二蛋带在身边,视为己出,用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要让二蛋娶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儿,为咱们刘家村开枝散叶。”

    二蛋抹了下眼角,将手中的碗放在了一边,抬头正好见着远处悠悠行来的一骑,以为是寻常商客,但数息之后他立刻否定了这个判断,因为那看似悠闲的骑士已然从马上重重摔落,一动不动地躺在了地上。

    杜尽忠显然也察觉到了异常,艰难地拄着戟杖,招呼几名城门卫兵一同前去查看。

    这是一个重伤累累的人,或者说是一具伤痕累累的尸体更为准确,尚有余温的身体证明他刚刚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原本威武的甲胄已经被纵横交错的刀伤撕裂得没了样子,满身的血污已经浸透了全身,杜尽忠面色凝重地检察着这位或许可以称作烈士的遗体。

    “他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死,看他受伤这情况,怕是……”杜尽忠没有再接着说下去,因为身为这边关戍边将士,在场的都知道那尸体上的刀伤是胡蒙铁骑特有的月牙弯刀所致,这也就意味着胡蒙在消停了数年之后,又要卷土重来了。

    杜尽忠顾不得身上的疼痛,俯身在这具即将僵硬的尸体上快速搜索着,终于在胸口处找到了一封被血渍浸染的书信,署名人叫韦行辉,杜尽忠记得这个人,和自己一样是名小校,曾经还一起喝过酒,领着麾下一队十来号兄弟负责值勤放哨,只不过自己的岗位是城门,而他的是百里外的胡杨哨岗,那是歇马镇设置在最外围的一个岗哨,平均每月都要换一次值勤人员,信使往来需得一天一夜。

    若是胡杨岗哨遇袭,此人以最快的速度前来报信,那么也是一夜过去,想到这杜尽忠不由的倒吸一口凉气:“五十里……”

    顾不得再想其他事,杜尽忠立刻将信交给二蛋,急道:“速将此信交予邱营帅,不得耽误片刻。”

    见二蛋领命而去,杜尽忠这才缓过神来低头看着地上已经僵硬的尸体,再次蹲下抚闭了那一双眼神已然涣散的眼睛,轻叹道:“安心去吧,兄弟,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路走好!”

    “老杜,这位兄弟也算死的壮烈,有了个好归宿,还是让他早些入土为安吧。”一旁的老兵忍不住劝道。

    其实他还有一层意思,在场的人也都知道,但却没人去将这话挑明,那就是这人至少留了个全尸,而且死后有人为他收尸,这样的归宿相比绝大多数边关兵士,已经是不知道好上多少倍了。

    “哥儿几个帮把手,把这位兄弟抬去见邱营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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