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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再遇朴国昌

    我想不通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与她只见过三次面,第一次还是以坑她的角色,与她相识。

    按照正常的人逻辑,她就算不记恨,也会对我,对我们这群老千心生厌恶。

    但是,她居然出人意外地保释我,并且不知道从哪了解到我的家庭状况后,还主动帮助民叔联系国内有名的专家为其看病。

    张赫这个人的种种举动,让我揣测不透。

    “谢谢。”

    我勉强挤出笑容,笑得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尴尬。

    刚才的决绝与现在的妥协,简直是自己拿起拖鞋,甩了自己一巴掌。

    可是我没办法不妥协。

    这件事关系到民叔的命,无论什么时候,民叔在我心中的地位都是第一位。

    江凡走进我的心里,却永远无法替代民叔在我心中的位置。

    江凡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她会理解我。

    从张赫的别墅离开,我打了一台出租车,赶去金鼎国际酒店。

    江凡的行踪,我一清二楚,她去任何地方都会给我打一通电话,把她的行程安排告诉我。

    聂老板有几个外地的‘朋友’来原江市赌牌,江凡,刘峰今晚在金鼎国际酒店,与对方玩牌。

    金鼎国际酒店,位于城市中心,在步行街的尽头。

    给江凡回了一条消息,让她结束给我回电话后,我开始在步行街上溜达起来。

    即使是冰天雪地的十点多,步行街上,依旧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这里,就像哈尔滨的中央大街,成为了全市人民夜晚的散步的聚集地。

    各式各样的小吃,小玩具,套圈射击,遍布整条步行街。

    “大嘴巴爆米花,新鲜出炉的大嘴巴爆米花.....”

    “烤地瓜,烤地瓜,咱家地瓜人人夸....”

    “烤鱼肠,红肠,乡巴佬肠.....”

    周围吆喝声不断,漫步在步行街上,我走走停停,等待江凡的电话。

    她正在赌局上,我不能打扰,提前去金鼎酒店,也是坐在一楼大厅里等待,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她在哪个楼层。

    走着走着,我看到前方聚集了很多人,围成一个圈。

    从众心理,与猎奇心理,都是人性本能。

    看着周围人都往那边聚集,我本着好奇的心,也想过去一探究竟。

    走近去看,仗着身高优势,我看到里面是一群杂技表演,喝汽油,喷火,将沾满火焰的木棍,塞入嘴中。

    表演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我只能透过人群,看到一部分。

    “好!”

    “厉害!”

    每次表演一个绝活时,周围人都会鼓掌叫好,啧啧称奇。

    每一个行业,都是勤学苦练而来,他们的表演,与我的千术一样。

    只不过,隔行如隔山,尽管知道这种表演暗藏玄机,或者是运用了一些物理原理,也是我这个外行汉学不来的东西。

    因为看不到全景,很快,我便失去了兴趣。

    正准备离开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人群边缘鬼鬼祟祟。

    对着一位正在认真观看杂技表演,脖子上还骑着一个三四岁小女孩的宝爸,进行盗窃。

    皮肤黝黑,个头小巧,像土豆子成精,正是那天在百货大楼偷我手机的朴国昌。

    他的动作很快,一两秒的功夫就已得手。

    这种人群密集,尤其是所有人还在专心做其他事情的地方,最适合小偷下手。

    他偷完宝爸的钱包,没有选择离去,而是将目标盯准了另外一位专心看表演的大妈。

    “喂,干什么呢?”

    熟人见面,当然要打声招呼,我走到朴国昌的背后,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或许是做贼心虚的本能反应,他撒腿就要跑,被我一把抓住肩膀的地方,制止住他逃跑的步伐。

    他猛地回头瞪向我,反手的功夫,将他那把小刀变了出来。

    “东哥!”

    当他看到我的脸孔时,紧张的表情僵住,随即整个人放松下来。

    收起了刀,脸上浮出一抹谄媚的笑容:“原来是我东哥在,险些把你当捕快。”

    他的说话方式,还是那种独特的押韵。

    听得我是浑身不自在。

    “咱俩这算不算冤家路窄呀,每次一个人逛街都能碰见你。”

    我用‘冤家’来形容,并不过分,因为我和他初识,是因为他偷盗我的钱财,算是不打不相识。

    是‘冤家’也是朋友。

    我跟朴国昌很有缘分,我这个人不喜欢一个人逛街,除了陪江凡外,我无聊的时候,会去四海棋牌室,或者去医院陪民叔。

    唯独的两次逛街,都巧合地碰到了他。

    “不羡冤家不羡仙,离合悲欢若等闲嘛,嘿嘿嘿。”朴国昌再次押韵。

    这小子玩押韵已经走火入魔,以至于,为了押韵,已经不说人话,他说的东西,我根本听不懂。

    却又觉得很耳熟。

    “那叫不羡鸳鸯不羡仙吧?”我想起来了,上学时,语文老师曾说不羡鸳鸯不羡仙。

    只不过,被这小子篡改了词。

    “差不多,差不多。”朴国昌挠了挠头,一副无所谓的样儿。

    “有小偷,我钱包丢了!”

    正当朴国昌与我扯皮的时候,被偷钱包的宝爸,察觉到钱包被偷,突然大喊起来。

    “走吧,去那边聊。”

    我搂住朴国昌的肩膀,朝人群外走去。

    我不是警察,更不是救世主,别人丢了钱包与我何干?

    即使我知道偷钱包的人是谁,我也不可能出卖朴国昌,帮助一个陌生人。

    每一个行业的存在,都有每一个行业的生存方式。

    荣道靠偷窃为生,那是人家的生存之路,我改变不了整个社会现状,又何必装出一副大义凛然。

    再则说,比起小偷,老千行业又能高尚到哪里去?

    我们是靠做局坑钱为生。

    小偷偷的东西,至少对失主的总体生活,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我们做局坑人,会让人倾家荡产,妻离子散,比起小偷,老千更为罪孽深重。

    行业就是这样。

    如果社会治安加强,个人防范意识加强,小偷就会减少。

    如果赌鬼能从自身上拒赌,收敛贪欲,又怎会输得倾家荡产呢?

    我们又不是抢劫犯,不会拿刀架在别人的脖子上让他赌。

    十赌九诈,不赌为赢。

    上了赌桌,染上赌瘾,就算我不赢,也迟早会输给别人,结局是注定的,我自然不会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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