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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爹,我的永乐远胜建文!

    永乐九年七月初二十二黄道吉日。

    已经知道今天有万国大典的百姓们,天还未亮就出了家门,准备去抢占一个好位置。

    然而你去的早,有人比你去的更早。

    因为这段时间没有宵禁,一些性子急的头半夜都去了。

    而那些更好的观赏位置,也早已经被那些富家子弟仆人霸占了。

    道路两边的阁楼酒店,三天前就已经被预定满。

    以至于去晚的人,无奈的继续往人少的地方走,打算找一个理想的位置。

    结果从城门口一直到正阳门,两边都是人山人海,别说理想的观赏位置,放个脚的地方都不一定有。

    “咚咚咚咚……”

    “铛铛铛铛……”

    随着时间到达吉时,钟楼上的钟鼓响了起来。

    苍凉的钟声,气势如虹的鼓声,在钟楼上放声装置的加持下,传的老远老远,甚至数十里外的人都隐隐可闻。

    “吱呀呀…”

    辉煌的宫门缓缓被推开,皇宫内道出现在众人眼前。

    “踏踏踏…”

    整齐的脚步声,在城门洞的放大下,传出老远老远。

    “哗啦!”

    一面明字大旗从城门涌出迎风招展,四人一列排的整整齐齐,手拿挂的红缨长枪大汉将军们,迈着整齐的步伐走了出来。

    “好!”

    也不知是谁赞了一声,气氛烘托之下,现场瞬间响起了一阵叫好声。

    已经列好队列,站在皇城门口执勤的大汉将军们,听着这震耳的欢呼,胸膛又挺了挺。

    “踏踏踏……”

    一名宦官在众人的注视下走出了内门,或许第一次被这么多人注视,他多多少少有些紧张。

    但想到自己干爹,好不容易帮自己争取到这个机会,自己要是丢脸了,就让干爹彻底的失望了。

    一旦干爹失望了,自己再想往上爬就难了。

    深吸一口气压下紧张,手中浮尘微微一抖,宦官面向城外,高声宣道:

    “天威浩大,万国臣服,择已吉日,奉天朝贺!”

    “奉圣谕:开~典!”

    声音悠悠荡荡,极有穿透力。

    不得不说选人的太监是个好眼光。

    这宦官虽然是阉人,但声音却没有那种尖细,反而有一丝宏伟浩大。

    观礼的众人,听到这声音心中都忍不住一声,好赞!

    此人要是以后不犯什么大错误,单凭这一副好嗓子就前途无量。

    “轰轰轰……”

    宦官的声音刚刚落下,正阳门上就响起了震耳的炮声,同时庄严的宫廷礼乐,也从城门楼上传了下来。

    余光一直看着楼顶的宦官,见到一个红灯笼挂了起来,身形一正,再次高声开嗓。

    “圣驾至!”

    听闻此声,楼上楼下,城内城外,无论是官兵还是宦官宫女,以及观礼的臣民百姓,纷纷拜倒在地。

    “吾皇万岁,万岁,万岁!”

    与妻子一前一后走出来的老爷子,听到那震耳的三呼万岁,精神都忍不住一阵亢奋。

    当皇帝近十年了,可他依旧觉得自己还身处在梦中,生怕一睁眼,自己又回到了北平城,回到了那段自己被监视的日子。

    那段记忆已经成为老爷子挥之不去的梦魇。

    所有人都以为,那时的老爷子是隐忍不发。

    其实没有人知道,那时的他真的很怕。

    一个个藩王被削去爵位,一个个或死或被囚禁。

    老爷子真怕自己装疯卖傻,被建文看出来,牵连全家。

    万幸他赢了。

    看着城下无一站立的身影,老爷子心中一阵豪情澎湃。

    回首遥望太庙的方向,老爷子口中喃喃道:“爹你看到了吗,永乐远胜建文!”

    深吸一口气,没有前往御座,而是大步的来到女墙边,看着下方跪拜的万民微微抬手。

    “免礼平身!”

    随后,老爷子看了一眼旁边的贴身太监。

    太监连忙走上前,按照章程高声宣召。

    “宣万国大典主事,越王朱高煜觐见!”

    早就在大臣队列中等待朱高煜,连忙站出班来,先行礼才高声回道:“儿臣在!”

    老爷子看着此时规规矩矩的朱高煜,满意的微微点头。

    虽然这小子有些不靠谱,喜欢坑爹,但在正规场合规矩是一点没少的。

    “朕命伱负责万国大典,不知准备如何。”

    朱高煜再次叩首:“回父皇,万国大典已准备就绪,各国使臣,已在城外候旨,等待父皇您的召见。”

    老爷子再次满意的点头,却并未开口宣召,反而向一直陪在旁边的朱瞻基挥了挥手。

    平常没有学业,就一直是老爷子小尾巴的朱瞻基,拱手行了一礼,迈步上前,站到城墙边对着城下,高声宣道:“陛下有旨,宣万国使臣,觐见。”

    正等待命令的朱高煜,听到自家大侄子的声音,抬头往上看了一眼,正好与朱瞻基的目光对视。

    这小子意气风发,目光中还带着隐隐得意。

    朱高煜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心中暗道:“你就祈祷通知的人晚来一会儿,能让你的册封典礼,成功进行下去。”

    “儿臣领命。”

    叩首再次应命,朱高煜从地上爬起身来,接过左军手中的缰绳,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翻身上马,带着几个礼部的官员往城外奔去。

    “这小崽子有些得意啊,以我对老四的了解,恐怕他生气了。”

    陪着老爷子观礼的朱高煦,看着回到老爷子身边,陪其说话的朱瞻基,小声在朱高燧耳边说了一句。

    朱高燧闻言咧嘴一笑,露出了他那标志性的大板牙,“生气那不更好吗。”

    “呵呵…”

    二人瞬间笑了出来。

    前面一身正装的朱胖胖,回头看了一眼发笑的两兄弟,二人连忙装作往城下看。

    朱胖胖轻叹一声,看着陪在老爷子和老娘身边,跟两个老人说话的大儿子,眉宇间闪过一抹忧愁。

    自家这个儿子和四弟年龄相差无几,同样都在燕王府出生,二人所经所历,几乎差不多。

    可在心性目光远见方面,却有天差地别之距。

    自家这儿子,仗着有老爷子和老太太的宠幸,整天游山玩水,放荡不羁。

    而自家四弟呢,同样的受宠爱,但却明白自己该做什么。

    想着自家四弟回来这短短时间,又是工匠营又是海上水师,还有即将要开门营业的商会。

    四弟封地又在最南方,远离朝廷。

    以自家四弟在手中的力量,再加上其那深远的目光,朱胖胖不敢想象,十几年后会发展成何等恐怖的力量。

    而且更重要的是,老爷子要将国都北迁。

    那样自家四弟就更加天高皇帝远了。

    朱胖胖不敢想,如果老头子和他哪天没了,这个只知道玩闹的儿子,该如何抵挡住他这个四叔。

    更让朱胖胖有些恼的是,自家这儿子最近喜欢上了蛐蛐,天天捧着几个臭虫乱跑。

    朱高煜:这可跟我没关系啊,我弄来玩,他自己凑上来的。

    想到未来可能会面临的结果,看着越来越远的背影,朱胖胖忍不住喃喃自语。

    “难道历史又要重演一回吗?”

    一路之上,朱高煜带人快马前行。

    被官兵阻拦在道路两边的百姓,看着气势不凡的朱高煜,忍不住爆发一阵欢呼。

    最近这段时间,越王的名头可是响的很。

    以亲王之身和郑和远赴海外,宣扬大明国威。

    远行近两年的时间,前脚刚到家,后脚就把让人谈之色变的锦衣卫指挥使纪刚给拿下了。

    甚至那晚的冲突,还被人变成了段子,被乞丐说书人在街头巷尾广为流传。

    这些事情,朱高煜自然也是清楚。

    有人要搞他。

    这是他知道以后第一个想法。

    这种捧杀的手段,在后世已经被人玩烂了。

    一个王爷名头如此大,而且手中还握着权力,这不得不让人往一些坏处想。

    现在看似民间到处都是赞扬之声,朱高煜可以用脚趾头对天发誓,过不了多久,就会传出他意图争夺太子之位的传言。

    如果是别的亲王,对此肯定会紧张一番。

    然而朱高煜不但没有制止,甚至连派人调查都没有。

    名声越大对他的好处越大。

    仅仅这段时间,他的量极速的暴涨,虚幻空间的田地,已经增长到了100多块。

    朱高煜为此都忍不住感慨。

    难怪后世有那么多人喜欢红,这其中闷声发大财的快乐,实在太爽了。

    在夹道的欢呼下,朱高煜带着礼部的人,来到了金陵城外。

    在这里,已经排练了好多天的各国使节,换上了本种族的衣服,拿着各种贡品,静静的等待着。

    “拜见越王殿下,殿下万福金安!”

    当朱高煜的身形,出现在他们面前,多次排练的各国使节,纷纷拜倒在地,用着不太熟练的大明官话,大声问安。

    朱高煜微微颔首,跳下马来高声道:“皇上口谕,各国使节,依次入城,朝拜进贡。”

    “臣等领旨!”

    使节们再次磕了个头,才爬起来按照这几天的排练排好队,准备进城朝拜大明皇帝。

    “鸣炮,入城!”

    见使节们排列好,朱高煜翻身上马,向着城墙微微扬了扬马鞭。

    “轰,轰,轰……”

    六门盏口将军炮,冲着天空发出震耳的轰鸣。

    专门装填在炮中的彩丝,被火药的冲击带向了天空,然后飘落而下,如同下了一场彩虹雨。

    “滴滴答答…”

    随着彩丝落下,每代表一个国家,一个势力的使节们,亲自举着一个巨大的牌子,走在最前面。

    上面用他们的文字和大明文字,写着他们国家的名称。

    而在他们身后,随行的仆人们吹奏着富有民族特色的乐器,女子们跳着欢快的舞蹈,领着帮忙拿着牵着贡品的大明士兵,往城中行去。

    看着如此,朱高煜嘴角露出了笑容。

    异国之人,用舞蹈取悦大明臣民。

    百姓们就会想,这些异族们是有多么畏惧大明。

    毕竟不怕你,谁会载歌载舞讨好你。

    看着缓缓入城的队伍,朱高煜眼中闪过一抹遗憾。

    可惜没有那些白皮猪和黑鬼,要是有,这场万古大典就完满了。

    虽然有些遗憾,但朱高煜并不着急。

    他相信那一天早晚会到来的。

    并且他坚信,那一天他不会再是引领者,而是坐在城楼之上,观看典礼,受人朝拜的身份。

    “哇,这就是异族人啊,跟我们长得好像差不多?不会是搞错了吧。”

    随着使节队伍进城,引起了一阵阵欢呼。

    特别是那些身着清凉,跳着各种舞蹈的小姐姐,更是引得路边男人们两眼放光。

    当然了,杠精哪里都少不了。

    人群中有几个人,见这帮异族们,肤色跟他们都差不多,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可周围的人连鸟都没鸟他们。

    平时的时候,或许他们还会跟这些杠精们抬几句。

    如今一个个美貌,身着清凉的小姐姐在眼前跳舞,他们哪还有心思,跟这帮只会耍嘴炮,没有半点本事的家伙们抬杠。

    眼前这些舞蹈,可不是一般人能看到的。

    明朝时期,女子可是非常保守的,一个个出门的时候,那穿的要多严有多严。

    而且出门的还都是上了年纪的妇人,一般小姑娘小媳妇,都很少出门。

    像眼前这种露腰露大腿的,除了自己媳妇之外,不花大价钱去特殊场,根本就看不上。

    路两边围观的男人们,上到85下到十五岁,眼睛一个个瞪的浑圆,眼珠子都恨不得飞过去。

    哪怕腰都被媳妇掐紫了,一个个也龇牙咧嘴的目不转睛。

    正指挥使节依次跟上的礼部尚书吕震,见到此情此景,一阵无奈。

    当初朱高煜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他可是严厉反对。

    用他的话来说,如此太有伤风化,与礼法不符。

    可朱高煜直接回怼了一句,“有伤风化与法不符,那也没见你们这些文人才子们,少往青楼跑啊!”

    “一个个那勤的都恨不得住里面,合着你们就是品俗论雅,老百姓看就有伤风化了。”

    吕震被怼的哑口无言。

    没办法,他去的也不少,如果再抬下去,把自己经常去青楼,看舞蹈的事情暴露出来,那自己就惨了。

    为了隐藏自己的黑历史,吕震咬着牙默认了下来。

    有伤风化就有伤风化吧,就当不掏钱白嫖了。

    这些异族美女在青楼的价格可不低,如今有免费看的机会,而且身为负责官员还不止一次能看,这种好处都让自己占了,还瞎逼逼啥。

    男人们被跳舞的小姐姐们吸引,女人们在争风吃醋的同时,也被也被那一个个华丽的贡品吸引。

    五彩缤纷的宝石,镶金挂玉的象牙,五彩斑斓的珊瑚,以及那种把她们心都能勾走的各种精美饰品,把她们勾的不要不要的。

    如果不是前面有官兵守着,这些女人们都恨不得冲上去,把这些美丽的东西全部拥入怀中。

    男人女人们看的心旷神怡,活泼爱动的小孩子们,也是看的目不转睛。

    当然了,他们不是如父亲那样看美女,毕竟他们还不懂这是什么。

    也没像母亲那样被金闪闪的东西吸引,在他们心目中,这玩意儿除了好看,好像没什么用。

    吸引他们目光的,是使节团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动物。

    什么老虎狗熊,各种美丽的鸟儿,和各种可爱的小动物,看到小孩子们高兴的欢呼自巴掌。

    同时口中如十万个为什么一样,询问者被美女吸引的父亲。

    那是什么动物?为什么长这个样?

    他们老子哪知道,再加上又被跳舞的小姐姐吸引,只能含含糊糊的随意的应付几句。

    使节团中人数最多的,是孟加拉苏丹国。

    为了讨好大明,早点拿到那些武器,老国王可是下了心思。

    不但让自己的长子亲自过来,还费尽心思搞来了一头白象,敬献给朱棣。

    在东南亚区域,白象可是高贵的象征。

    为了一头白象,各势力甚至不惜发动战争。

    孟加拉苏丹国为了巴结大明,可见费了多少心思。

    当托着供品的白象走入城中,人群中顿时响起了一阵惊呼。

    古代可不是现代,到处都有动物园,电视上放着动物世界。

    很多老百姓,除了鸡鸭牛羊之外,也就是生活在山林的人,能见过老虎熊一类的。

    像大象这种在中原已经灭绝的生物,有的人一辈子都没见过,甚至大象长什么样,有多么高,多么大,都没有概念。

    如今高大的白象出现在他们面前,很多人表情都是懵的,脑子里都在想着这到底是什么动物,竟然长得如此高大。

    “嗯!”

    被训练了多次,智商也不低的白象,看到周围那震惊懵逼的眼神,得意的扬起鼻子,发出了一声象鸣。

    举着牌子走在最前面的孟加拉苏丹国王子,看着周围百姓被白象震惊的模样,撇了一眼走在前面的其他使节,嘴角露出了得意的笑。

    哼,拍马屁不下点本钱,人家凭什么照顾你。

    等孟加拉国队伍进入城后,王子回头示意了一下。

    跟在白象后面的仆人们,将果篮里的香蕉,恭敬的递给了路边的老者,以及瞪着眼睛看着大象的小孩。

    如此一幕,更是得到了百姓们的高度赞赏。

    至于孟加拉苏丹国的香蕉从哪里来?

    除了朱高煜拥有田地空间的变态之位,别人也没本事弄来啊。

    为了得到这批香蕉,孟加拉苏丹国王子可是花了五倍的价格。

    为此,孟加拉苏丹国王子想想都肉痛。

    花五倍的价钱,买本国烂大街的水果,这冤大头当的也没谁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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