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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逃跑计划(36)

    一边刘青玉去警告陈雅絮。

    另一边,郑缨在海边等着,接上妻子之后,他驾驶钻天车飞往白星城。

    风尘仆仆,清晨的海上如初美如画。

    刘青玉抖了抖身上的衣服,脱下来,因为海边的潮气,搞得衣服湿乎乎的。

    她裹着一条毯子,走到驾驶室这边,靠在郑缨驾驶座的靠背旁。

    轻言细语的怒了努嘴说:“你看,太阳升起来了。”

    “很美吧?”郑缨抿嘴笑着。

    刘青玉耸了耸肩:“当然,这是人类能免费看到最美的景色了。”

    突然郑缨大放厥词,以一种消极的语调,用轻松的口吻说:“多看看吧,不久之后,她将成为这个宇宙的历史。”

    听到这样的字眼,刘青玉想起了郑缨打算在离开第三基地之后,彻底远行的目标。

    这个目标,包含了很多层意思。

    做第一个为了人类去飞向太空,拿生命换取宇宙秘密的人。

    或者,去寻找他从出生到有记忆开始,都不曾见过面的父亲母亲。

    林卫兵曾说过,你的父母还活着。

    对于郑玄的寿命,似乎是一个谜,但是对于是地球生物,一个人类女人。郑缨的母亲或许没有那么多的时间。

    担心发生和总会出现的事,早晚之间有一个时间的限制。

    郑缨害怕,他怕在自己母亲去世之前,都见不到母亲的样子。

    所以母亲的寿命大概是郑缨的年龄多出来的二十岁,再加上可能依靠高科技的技术,延长寿命的五十年。

    这样算下来,母亲临死之际,大概会在九十岁左右。

    现在的母亲,或许只有四十多岁,那么还有不到五十年,郑缨只有这五十年的时间,在浩瀚宇宙间,找到她。

    刘青玉经历过一次死亡,那次死亡,是身边这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赐予的。

    科学家,或者搞科研的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

    郑缨当初的想法,和现在有了大大的转变。

    在成为第三基地科学顾问没多久,结识了刘青玉,他怕自己未来的路,会被四面八方出现的威胁所牵制。

    就像陆贤那种人,会挟持郑缨的亲属,比方说爱人,他会用这种方式要挟他,让他做不想去做的可怕事情。

    因此郑缨产生了那种个自己断了念想,给“敌人”断了后路的念头。

    杀死自己的挚爱,让世上所有人都没有可以要挟自己的筹码!

    可当自己真的那么干了,才知道,原来除了爱人,自己更爱这个世界。

    只要是自己的同类,只要是人,随便谁,逼着郑缨,说过他说:一切都听我的,不然我就杀死他!

    郑缨都会束手就擒,因为那个“他”,哪怕是自己不认识的陌生人。

    这就是郑缨的善良了,这种善良,被同在第三基地的阿德,说成是圣母心。

    说成是类似道德绑架。

    好吧,郑缨妥协了,不在叽叽歪歪的,整天想着逃离第三基地这个善恶两极化的组织。

    他打算找一个接班人,然后从心理学上,让第三基地的人认为,没了郑缨,有心的替补科学顾问,他变的不那么重要了。

    这个替补,就是他们现在要去白星城寻找的程国玉。

    有的人擅长计算,比方说数学天才。

    有的人擅长画画,比方说那些天赋异禀的画师、画家们。

    有的人则擅长洞察细节,就像是破解谜团的大侦探。

    这都是他们的天赋,擅长的方向,还能以此为生的手段。

    程国玉是另一种类型,虽然和郑缨一样,喜欢搞科研,但郑缨是富有创造力,喜欢搞发明的那种人。

    这是一个很宽泛的范围,主要突显在黑科技方面。

    但是程国玉不同,他胆小,胆小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胆小的人,更珍惜生命,怕死,怕受害受伤,所以做什么事都很谨慎。

    他那种因为自己身世和经历,导致自己比郑缨更严重的被害恐惧心里,促成了他很喜欢搞防御建设的兴趣。

    比方说穿衣服,程国玉喜欢穿帆布类的衣服,因为结实,磕磕碰碰都不会坏。

    如果穿单薄的衬衫或者T恤,或许在碰撞和撕扯的时候,就容易弄伤身体。

    程国玉是个怕疼的人,做什么都以安全为主,然后加以防护,把所有可能会发生的危险,全都杜绝掉。

    因此他很适合做防御建设。

    比方说,盖房子,要房子足够结实,结实到可以抵御天灾和重型炮火的攻击。

    这样就可以为第三基地制造更加结实的防御工事。

    再比方说,制造某种机器,比如车辆,按照程国玉的想法,他会制造成防弹的。

    不管是用电钻,还是用超大号的武器炮轰,他尽可能希望自己发明的车子足够结实,像金刚铠甲一样,能保证里边的人不受到威胁。

    就算是让他发明一道可以阻隔外来入侵的墙,或许程国玉也会把最大化的危险系数提上日程,以某种承受极限为最终设计的目的。

    而郑缨与他不同之处,就是效率。

    郑缨喜欢以对少的财力物力,以最短的时间,达到自己最想要的目的。

    从消耗的东西和最终呈现的结果,郑缨会权衡其中的利弊,以最经济的形式搞定。

    就像谐振枪,其实郑缨最初的目的,是打算制造可以发射到太阳距离的超级武器,一劳永逸的杀手锏武器。

    但是那太费时间,费脑子,需要想,和计算大量的数据,同时制造起来,会浪费很多的实验品,会消耗很多金钱和人力物力。

    权衡之下,只要比现在人类所使用的安防武器高一个档次,那就算成功。

    于是就以目前手枪、步枪、或者狙击枪的级别,他发明了可以比这些都厉害的谐振武器。

    对使用者不会造成失手和危害,同样对“敌人”可以不那么残忍,武器是用来杀生的,既然是杀人的东西,那就做的尽可能人道一点吧。

    敌人之间的对决是不需要人道的,可是提供这些“工具”的人,不希望被使用者痛苦不堪。

    被打中一枪,弹头留在身体里,即便是一段时间后会死去,可那也是煎熬一般的疼痛。

    这对于制造武器的人,郑缨,对他来说,太过残忍了。

    那就用谐振武器,在对方还没有察觉死亡来临之前,他的敌对者,就用这种武器,将其瞬间粉碎了。

    不会感觉到痛苦,也不需要打扫杀死敌人的尸体,一切都会在按下按钮之后,把敌人变成飞灰。

    再说钻天车,郑缨发明这个超级交通工具的时候,也是想着一劳永逸。

    可以无现有动力能耗的,持续使用飞行,不管是在地球的重力场大气圈内,还是飞到外太空。

    也不需要考虑什么离开大气圈的发射窗口,更不用去计算从地球飞到某个星球的轨道计算。

    只要足够的动力,是随时可以改编飞行方向,同时在降落到其他星球的时候,还能随时随地的起飞离开。

    当然防御这一层他也想到了,而且成效不错。

    起码到目前为止,地球上还没有什么常见的东西,可以彻底摧毁钻天车,除了陆贤手里的中子穿星炮。

    那种一劳永逸的想法,着实是不切实际的,用疯子一般的话说,郑缨打算开着钻天车,何以穿过木星,甚至太阳!

    这种令人觉得吹牛皮的想法,简直笑死人了。

    但只要科技足够发达,任何事都不是玩笑,万一成功了,那些曾经笑他脑子有毛病的家伙,才变成了真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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