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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金家商队

    铁蹄沟是一个深深的峡谷,两边都是悬崖峭壁,上边树木茂盛、乱石嶙峋,是兵家必争之地。距离秦家村的入口不过五里之遥,弯曲的形状看起来就像一个马蹄铁,由此得名。拐出蹄铁沟,秦家村的村门就遥遥可见。这里是中原到契丹的必经之路,走完蹄铁沟,经过秦家村,再走几十里路就到了契丹人的地界。

    这时候,一支庞大的车队在蹄铁沟中逶迤而行。因为蹄铁沟的地势,整个车队也被弯曲成一个蹄铁一般的弯曲形状,前面的人已经走了一半,后边的人还没有走进蹄铁沟。走过中点,蹄铁沟把队伍整个分为两段。而且前面的人看不见后边,后边的人也看不进前边,除了能看到前后几十丈的距离,什么也看不到。

    金森是这支车队的首领,也是三百护卫队的首领、大楚金家的远房族人。他今年三十四岁,正是一个男人最鼎盛的时期。金家生意遍天下,大燕也有金家的好多货栈,他正是其中一间货栈兴盛货栈的护卫统领。

    他身高五尺又三,异常的强壮,脸上都是沧桑之色,不大的眼睛里满是警惕,不时地打量着蹄铁沟两旁的高山。一身黑红相间的山文甲,看起来威风凛凛。

    这种铁甲其甲片多为山字形金属片组合而成,所以称之为山文甲。早期山文甲只作为新式铠甲甲叶呈现,多附着于明光铠上。后来逐渐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铠甲样式。除胸口仍保留明光铠的护心镜外,余者完全独立。山文甲有外形美观、穿着贴身、修补方便、综合防护能力强等优点。其制作非常复杂,它的札法十分独特,为“错札法”,即通过甲片与甲片互相枝杈咬错成甲。据说如果甲片制造精巧划一的话,制成全甲甚至不需一个甲钉,不需一缕丝线,所以导致成本高昂,多作为武官铠甲和亲军甲胄,在基层普及率不高。

    金森手中握着一把看起来不下三十斤的重剑,长四尺有余,一个巴掌宽,一指厚,两边剑刃宽达两指,寒光闪闪,令人生畏,胯下更是一匹雄壮的黄骠马。这身装备,让人看出来大楚金家果然豪富,一个侍卫统领就有如此装备。

    他的身后跟着同样顶盔带甲的十五个手下,不过他们装备的不是昂贵的山文甲,他们都是一身简化版步人甲,跟动辄五六十斤的制式步人甲不同,他们的甲胄要轻上十几斤,不过四十斤的样子。但是制式步人甲有的,它们一样有。兜鍪、面甲、凤翅眉庇、顿项、肩吞、掩膊、胸甲、腹吞、甲、鹘尾、裙甲、吊腿等一样不缺。这些人都被包在黑色钢铁里,裸露在外面的眼睛里寒光四射。

    这十五个人也个个警惕异常,骑在马上,手中的长刀早已出鞘,随时准备战斗的样子。还有十五个这样的铁甲骑兵在后面殿后,他们也是这个护卫队的核心。

    十几年来,金森靠着手下的这三十人

    ,从来没有出过事情。无论护卫队的一般护卫怎么损失、补充,这三十人始终损失不大。所以这三十人最少的也有五年护卫经验,最多的就是跟了金森十几年的老人了,而且这样的老人有十三个之多。虽然是区区三十人,但是战斗经验之丰富、装备之精良,好像比那三百普通护卫加起来还要厉害一些。

    而那些三百人的普通护卫也并不简单,他们个个膘肥体壮,身上装备的是厚重的棉甲,在关键的部位上罩着一些铁板。这种甲胄是将棉花打湿,反复拍打,做成很薄的棉片,再把多张这样的棉片缀成很厚很实的棉布。两层棉布中间塞进铁片,内外用铜钉固定制成的。这种棉甲很保暖,冬天穿着最适合不过,里面的铁片对弓箭有一定的作用,再加上要害处的铁板,还能抵挡一定的长刀、长枪等伤害,相对比无甲的秦家村村兵和赤城县兵,要好的太多。这些护卫手中拿的也是大燕国的制式长刀,其中还有五十长弓手,使用的都是精良的步弓。

    这三百三十人,人数是少了点,但是战斗力绝对不弱。

    “我说金统领,咱们走这条线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你至于这么紧张吗?”就在金森全神贯注观察两边山头的时候,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来。

    金森眉头一皱,脸上浮现出浓浓的厌恶之色,说话的人叫金春明,是金家在大燕的话事人金礼身边的老人,他老婆更是金礼的奶妈,很得金礼的信任。因为这些缘故,金礼任命他为管家,他在金府简直就是横行霸道。金春明更是认为金森是他在金家地位的唯一挑战者,没少给金森穿小鞋。金森也早就想搞下他取而代之,所以两人平时没少明争暗斗。

    “金管家,这次的事情事关重大,由不得我们不重视。”金森冷冰冰地顶了金春明一句。

    金森说到这里心里很不舒服,他当然知道金礼这趟生意为什么要金春明跟着。因为那车上的东西实在是价值不菲,金礼这是不信任金森,让金春明来监视他的。正好两人速来不合,不可能同流合污。

    “切,我看你是越来越胆小了,这方圆百里,敢动我们金家的人还没出生呢。”金春明讥讽地说道,“这太行山,也就是那些饿极了眼的土匪敢不要命地来碰一碰。来了正好,老夫亲自下手砍几颗人头玩玩。”金春明的脸上满是狠毒的神色。

    金森懒得搭理他,但是经过他这一提,金森想起了上次运货的情景。那是在营州,数千难民疯了一般向他的车队冲来,他带着手下的兄弟足足杀了三个时辰。铁甲护卫死伤数人,普通的护卫足足折损了八成才逃出来。他还记得那些难民脸上疯狂的神情。还有那些该死的血莲教教徒,魔怔了一般喊着“太平永生”冲过来,杀了一波又来一波,无穷无尽,有的教徒临死前脸上居然还带着笑容。

    想到这里,他心里不由狠狠打了个冷战。

    “要说这赤城也不是完全没有人物。前面的秦家村村长就是一个,那小子名字古怪,叫什么秦忘的,他的外号更响亮,难民屠夫。听说赤城县难民造反的那晚,他一个人杀了上百人,长得是三头六臂、铁齿铜牙,还喜欢吃人肉。不过后来听说他还养了五千难民,倒是有点意思。”金森懒得理睬金春明,但是金春明没有闭嘴的觉悟,自顾自在那滔滔不绝地念叨。

    “什么狗屁难民屠夫,杀几个难民算什么本事?老子在营州带人杀了数千难民,也没有这么大的名号。”金森冷笑一声,对秦忘不屑一顾。

    “昨晚跟殷现那几个老小子喝酒的时候听他们讲这个秦忘当真是胆大,杀官造反的事情都干的出来,差点把那个董庄给宰了。”金春明的话茬子打开了收都收不住,“董庄那头倔驴手下的泥腿子差点都饿死了,就抢了那个秦忘的粮食,那秦忘能忍吗?前几天单枪匹马地去找董庄兴师问罪,听说下了董庄的家传宝刀,还把董庄的肩头砍伤了。”

    “董庄我认识,手上不弱,居然被人轻易的下了刀,还被砍伤了?”金森诧异地问道,“这个秦忘听起来有两把刷子啊?”

    “不仅如此,我还听说那小子在十几个县兵的围攻下全身而退,就连殷现这个县令都没敢拿他怎么样。都说燕赵之地出猛士,现在看来当真不假。”金春明啧啧赞叹道。

    听金春明这么说,金森有点敬佩秦忘了,以一己之力就敢单枪匹马找一县县尉的麻烦,还在众人的包围下全身而退,非常厉害了,勇气更是令人钦佩。

    “盛名之下无虚士,这难民屠夫还真不是吹的。”金森也忍不住赞叹道。

    “好像那小子文武双全,在前面的秦家村养了老老小小五千难民。这几年这大燕朝天灾不断,能做到这步当真算是个奇迹了。更是在秦家村结寨自保,拥兵五百,俨然就是个小小的一方诸侯。那小子年纪不过十六,嘿嘿,英雄出少年啊。”金春明也啧啧赞叹道。

    “那小子既然这么厉害,还要养活五千人,手里肯定缺粮。你说那小子会不会对我们动手?”听金春明把秦忘说得那么神乎其神,金森忍不住问道。

    “不可能,我说统领大人,你是不是也太胆小了?”听见金森这么说,金春明翻了个白眼,“我就说说闲话,你当真以为那秦忘有三头六臂不成?他手下不过五百村兵,敢打我们商队的主意?三十铁甲、三百护卫,岂是他能碰的?再说了,这里距离他们秦家村也就五里路,有在自己家门口抢劫的吗?”

    金春明话不好听,但是也让金森放下了心来,他也懒得搭理金春明了。

    他随意的转过头去,却看见一道冷芒直奔自己面门,他的瞳孔立马惊恐地收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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