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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伏羲女娲

    共工已经被要求换上了时兴的袍子,遮住满身肌肉的他显得协调多了,共工一脸嫌弃的扯了扯身上的袍子道:“这衣服做工如此粗糙,比我那件差远了。”

    小半仙想到共工先前所穿的那件衣裳,那衣裳就是扔给乞丐乞丐都不要。

    共工看小半仙的神情,顿时怒了,“你知道什么,那可是天衣,天衣无缝。”

    小半仙道:“得得,你说的对,要不要出去走走。”

    共工忙不迭的就走了出来,小半仙带着共工到府中的小花园里转转,现在这种时节,花园里什么看头都没有,但共工依旧兴致勃勃。

    被关在那黑暗的地方千万年,小半仙估摸着他这种劲头还得持续几天。

    到亭中坐下后,小半仙道:“现在的人间和你们那时差别很大吧。”

    共工道:“我们那时是神和魔的世界,而现在却是凡人的天下了。”

    小半仙道:“就像你说的,或许是因为天道不允许有那些强大到可以逆天的存在。”

    共工撇撇嘴,小半仙道:“自古福祸相依,你被女娲娘娘和火神祝融重伤,却因此躲过了浩劫,也算是因祸得福。”

    说到这小半仙对一个经过这里的丫鬟道:“去端个小火炉来,我要烹茶。”

    很快就要三个丫鬟端了小火炉和全套烹茶工具,共工好奇的问:“什么是茶?”

    小半仙道:“你等会就知道了。”

    小半仙所学驳杂,除了厨艺其他几乎都有涉猎,烹茶的手艺倒还算纯熟,共工在孤寂里过了千万年,现在对什么都极有兴趣,连漫长的烹茶过程也觉得十分有趣,鼻中嗅到茶香,共工问:“这东西倒是香的很。”

    小半仙奉上一盏清茶,共工抿了一口,眉头就皱了起来,但很快眉头又舒展开,又品了一口,“不错不错,倒是很特别。”

    小半仙也拿起一杯,和共工相对而饮,“已经有段日子没有这般清闲了。”

    这时又有丫鬟捧来四色点心,共工倒也不客气,拿起一块就开吃,小半仙道:小莫也爱吃芙蓉糕。”

    共工道:“她是你的妻子?”

    小半仙忙道:“不是.......她是我的挚友。”

    共工翻了个白眼,“哼哼,挚友?!”

    小半仙脸微红,他也不知自己为什么要心虚,这些日子一桩事连着一桩事,小半仙倒是从未好好想过这件事。

    莫流年对于他早就是习惯性的存在了,他习惯了她待在自己身边,她每一次离开,不管是自愿还是被掳,他的不适应越来越强烈,甚至于害怕,他害怕她离开他的身边。

    共工贼兮兮的问道:“你可知最早拥有混元珠的是谁?”

    小半仙摇摇头,共工眨眨眼道:“是伏羲和女娲。”

    小半仙一怔,传说中伏羲和女娲既是兄妹也是夫妻,共工道:“不过混元珠因受过诅咒,法力已经大减。”

    说到这共工道:“我们两太冷清了,不如叫应龙出来吧。”

    小半仙满头黑线道:“应龙现在只是一线灵魄,这么贸贸然放出来会吓到人。”

    她留意到老将军今天是一身便服:牙白色、带有同色小细格子的纺绸裤褂,质料高档,只是洗后未熨,前襟比后襟短了一截,并且被折叠的痕迹非常惹眼。这类质料的衣服似乎不该被折叠,更不该按西式服装折叠:那宽大裤腿土现出制服裤般两条笔直裤线,看去不顺眼,不伦不类。将军的发式也特别,耳以下被剃得极干净,剩下的白发被仔细吹过,仔细分成“三七开“,像是壮劳力的光头与过时的摩登分头的生硬组合。

    她大约只有十七八岁年纪,衣服的材料虽则十分朴素,然而剪裁的式样,却很时髦。她的微突的两只近视眼,狭长的脸子,曲而且小且薄的嘴唇,梳的一条垂及腰际的辫发,不高不大的身材,并不白洁的皮肤,以及一举一动的姿势,简直和北京的银弟一样。

    这个青年长着张最阴郁的脸,头上剃得光光的而显不出一点明朗,嘴唇是那么厚,简直使人怀疑他会有把他们张开的力量。他的眉是两丛小的黑林,给眼罩上一片黑影。他最好是坐在地窖里写一本恐怖的,或是去扮演神怪戏剧中一个小魔,绝不适宜于当兵。可是他的确穿着一身军衣,顶脏,顶松懈,胸前那块标志,几乎是象随便从垃圾堆中拾来,而更随便的贴在那里的。

    在他对面的女人,还不过是个姑娘──估计二十来岁。穿着很紧身的短小的黑色上装和裙子,白缎子的外套,一顶时髦的小小的黑色无边帽,搭在那流行的、叫人看不惯的角度上。

    彼得穿西装花样不多,只穿深色的,式样古典,有些老气横秋。体现彼得的活力的,是堆在他额前又黑又厚、自由自在的头发。一根根发丝都有动作,有表达力。

    桑霞约莫二十二三岁,皮肤微黑,身材高挑而丰满,头戴宽檐草帽,身穿西洋式白衬衫,下着米色西装裤,这身打扮显然是标准的南洋姑娘的派头。她拎着一大一小两个藤条箱子走到朱玉琼面前,重重地把藤条箱子放下来,被汗水浸得湿漉漉的脸上呈现出一个完全没有生疏感的笑容。

    左边眉毛细如柳叶,右边眉毛却半根没有,眼睛长得一大一小的,眼珠子亦泛着紫色之光。一袭宽大的紫色罩袍,包裹着一个女人的臃肿躯体。怪不得她长年坐轿,不敢以面目示人。

    二和走向前,见那妇人披了狐皮斗篷,似乎由屋子里出来,还怕冷呢。她烫了头发,抹了胭脂粉。虽然抹了胭脂粉,却遮掩不了她那脸上的皱纹,两道画的眉毛,又特别的粗黑,配了那荒毛的鬓角,十分难看。

    高挑、笔挺、傲慢的阿玛兰塔,经常穿着泡沫一样雪白轻柔的裙子,尽管年岁已高、往事沉痛,仍有一副优越的样儿,她的额上似乎也有自己的灰十字——处女的标记。她真有这样的标记,不过是在手上——在黑色绷带下面;阿玛兰塔即便夜间也不取掉这个绷带,有时亲自拿它洗呀熨呀。阿玛兰塔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可以看出,她白天缝,晚上拆,但这不是为了摆脱孤独,恰恰相反,而是为了保持孤独。

    应该承认,用“土老师“概括他的外貌还是很形象的,一米六五的矮个儿,瘦瘦的脸上,颧骨凸出,下颌上蓄着一小撮胡子。最要命的是那一身装扮,一双旧布鞋,一条洗得发了白的黑裤子,再加上胳膊肘上缝了块补丁的衬衫,让人着实不敢恭维。记得我们第一次见到他时,一个个都翻白眼“土

    过不多会儿,一个婆子打开帘子,进来两个女子,当前一个妇人年约五旬,面相衰老,纵然擦着厚厚的粉也遮掩不住黑黄粗糙的皮色,只眉眼间与贺母有几分相似;后头一个女子年约十七八,低低的垂着头,弓背含首,形相瘦削的厉害,一身银红锦缎的衣裳,只是领口袖口的暗金绣纹都褪色了,显然是陈旧磨损的衣物了,露在外头的一双手显得枯瘦干瘪。

    他们还看见了大赤包呀。她的插野鸡毛的帽子在头上歪歪着,鸡毛只剩下了半根。她的狐皮皮袍上面湿了半边襟,象是浇过了一壶茶。她光着袜底,左手提着“一“只高跟鞋。她脸上的粉已完全落下去,露着一堆堆的雀斑。

    她渐渐淘汰了红色或粉红的衣服,学着名角儿朱依锦一律穿白色或黑色,裙子不是极窄就是长及脚踝。头发不再打成两根辫子,而是在脑后盘一个大饼,别一把玳瑁大梳子。

    在这个公共假日里,海丝特和七年来的任何场合一样,仍然穿着她那身灰色粗布作的袍子。这身衣服的颜色,尤其是那说不出来的独特的样式,有一种使她轮廓模糊、不引人注目的效果;然而,那红字又使她从朦胧难辨之中跳出来,以其自身的闪光,把她显示在其精神之下。

    他的长相漂亮,喜欢吹牛,总使他靴子上的马刺铿锵作响,嘴唇上边的胡子和络腮胡子连成一片,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夺目,外表看起来像个勇士,平易近人又像个推销员。

    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条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寸都是活的。世人只说宽袍大袖的古装不宜于曲线美,振保现在方知道这话是然而不然。他开着自来水龙头,水不甚热,可是楼底下的锅炉一定在烧着,微温的水里就像有一根热的芯子。龙头里挂下一股子水一扭一扭流下来,一寸寸都是活的。振保也不知想到哪里去了。

    来的这几个外路人境况更坏,没有车辆,也没有多少的行李。一个弯腰抹着鼻涕的老人,用草绳子束住深蓝色的棉袄,上面有十多个补绽的地方,袖口上像是补的两片光铁,油污的颜色映着日光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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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唯林南烟大唐扫把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