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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有子安歌(下)

    小小的屋子里只有几样陈旧的家具,破裂的墙壁四处漏风,透过屋顶的破洞甚至可以直接看到明晃晃的太阳。

    这便是徐方的家,相比之下,家徒四壁都有些奢侈。

    徐锐实在无法想象,这对母子究竟是如何在这样的屋子里熬过寒冬腊月的。

    “相公出征时带走了家里的茶,现在只有热水,还请少爷不要见怪。”

    珍娘捧着一晚热水递给徐锐,脸上还带着些许歉意。

    徐锐心中又是一酸,他记得徐方怀里老揣着一个小布包,里面装着一小撮茶叶,每当徐锐叫渴的时候,他都会小心翼翼地挑出一些,煮开之后笑盈盈地看着自己喝下去,让他也喝几口,他却只是傻笑摇头。

    当时徐锐不知道这些茶叶如此珍贵,还时常吐槽他没有品位,把陈年劣茶当做宝贝,现在看来,那已经是他能给的全部了。

    徐锐心中一叹,把热水放在桌上,问道:“嫂嫂今后有何打算?”

    珍娘指了指桌上的排位,淡淡道:“和从前一样,守着相公和这个家。”

    徐锐点了点头,略一犹豫,说道:“我想带大郎出去看看。”

    珍娘点了点头:“此事自然,少爷不说奴家也会提,相公走了少爷缺了人照顾,当然得是自家人才信得过。”

    徐锐摇了摇头:“我不是要他给我当个家仆,而是要他看看这广阔的天地,然后选择一条自己想走的路。”

    珍娘道:“少爷不用解释,奴家和大郎都是徐家的人,该做什么全凭少爷安排。”

    徐锐点了点头,又问:“听嫂嫂的谈吐像是读过书?”

    珍娘微微一愣,脸上突然浮现一抹哀愁。

    徐锐心中咯噔一下,立刻明白这背后恐怕还有故事。

    果然,珍娘叹了口气,对徐锐说道:“不瞒少爷,奴家本是大户人家的陪读丫头,跟着先生读过几年诗书。

    可十五岁那年被老爷强占了身子,原本此事在大户人家也算不得什么,可偏偏奴家有了身孕,夫人容不得我,便派人在奴家的饭菜里下了药。

    夫人身边的丫头与奴家交好,提前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奴家,这才逃过一命,从那户人家里跑了出来。”

    说着,珍娘凄苦地笑了笑,又道:“大魏律法对逃奴何等苛刻,再加上奴家当时年少无知,肚子里的孩子又已经显怀,真是走投无路,举步维艰。

    幸好在被家丁和官差抓住之前遇上了相公,他看奴家可怜,不仅收留了奴家,还骗过了官差。

    奴家感恩相公,也钦佩相公,便想打掉孩子,以身相许,可相公却说孩子不染尘世何其无辜?让我安心养胎,他定会将孩子视如己出。

    之后奴家便和他安安心心地过了十几年,他做到了当初的承诺,奴家也一直守着这个小家。”

    “这么说大郎不是徐方的儿子?”

    徐锐诧异地问。

    珍娘坦然地点了点头:“奴家后来也想给相公生个儿子,奈何造化弄人……”

    徐锐惊愕了一瞬,突然自嘲地笑了起来。

    珍娘虽然说得简单,但这背后又有多少辛酸苦闷?

    徐方生性善良,这对母子又继承了他意志,他们虽没有血缘,却是一个和谐的家庭,倒是自己这个来自文明世界的人,还不如他们开放大气。

    见徐锐眉头突然紧皱,珍娘的心也提了起来,直到看到他的笑容,珍娘才又重新把心放下去。

    她与徐方的这段往事从未向第三个人提起过,可徐锐不同,既然是托家之约,珍娘不想对徐锐有任何隐瞒,她也相信相公不会看错人。

    徐锐只是点了点头,却没有任何表示,这个时候无论说什么都显得苍白,不如直接用实际行动证明一切。

    “大郎有大名吗?”

    徐锐问到。

    由于某部文学作品太过深入人心,一提起“大郎”这两个字,徐锐总是觉得膈应。

    珍娘摇了摇头,然后郑重地朝徐锐行了一礼道:“大郎还未成年,也未入学,是故不曾取名,奴家请少爷为他赐名。”

    徐锐微微一愣,回想起一次见到少年时,他跪立雪中仰天高歌,不卑不亢的模样,想起屈原的《九歌·东皇太一》里那句:扬枹兮拊鼓,疏缓节兮安歌。

    徐锐心中一动,斩钉截铁道:“从今以后,他便叫做徐安歌!”

    破落的小院前,珍娘为徐锐和安歌送行,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即将拜别母亲,随着同样年少的徐锐踏上自己的人生之路。

    临行前,安歌跪在台阶上,向母亲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他的眼眶有些红,却没有掉眼泪,稚嫩的脸庞上全是倔强。

    徐锐本想带着珍娘一起走,可珍娘却说他要留在这里陪着相公,不愿离开。

    其实徐锐心里明白,徐方不过留下了一个排位,在哪里不是陪?珍娘一定是知道自己眼下也是在杨家寄人篱下,处境堪忧,这才不想变成自己的包袱。

    真是个聪慧的女人啊,徐方能有她相伴也算有福……

    徐锐心怀感激,带着安歌往巷子外走去。

    珍娘一直将二人送到巷口,远远看着他们朝自己连拜三次,然后转身离开,渐渐消失在视野之中。

    “少爷,大郎,你们珍重……”

    一瞬间,这个聪慧又坚强的女人仿佛失去了所有力气,身子一软,靠在破败的墙壁上,泪眼朦胧。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腔厚爱,都寄托在无言之中,虽从不提起,却如烈酒一般醉人。

    “安歌,你平时都做些什么?”

    走在路上,见安歌沉默寡言,徐锐便问了一句。

    安歌道:“挣钱,打架!”

    徐锐一愣,想起巷子里那些为了钱财不择手段的孩子,心中一紧,连忙问道:“如何挣钱,为何打架?”

    安歌道:“城南的高粱八十文一斗,酿成一坛烈酒便有三分利,把酒卖给城东的苦力会多得一分利,不过他们没钱付账,会拿从漕运上卡来的皮货抵账。

    皮货见不得光,原本两百文的货只能抵一百五十文,我收了皮货卖给城南的铺子,比集市少十文钱,他们便不会计较皮货的来源。

    如此这般,原本的八十文就翻了一番,我便是靠这个挣钱。

    至于打架,巷子里的孩子不愿自己动手,老想占我的便宜,我就只能揍他们,揍得狠了他们会怕,便不会再打我的主意。”

    “这就是你平日里干的事?”

    徐锐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安歌。

    安歌懵懂地点了点头,不知道少爷为何这般惊讶。

    徐锐当然惊讶,安歌赚钱的方式实际上就是利用商品流通和供需关系的不平衡,赚取其中的差价,在另一个世界对这种生意有个专有名词,叫进出口贸易!

    虽然手段还略显稚嫩,但他才堪堪十五岁,而且之前没有上过学,完全是靠对商业近乎本能的嗅觉。

    徐锐仿佛看到一颗冉冉升起的商界新星在向他招手,好好培养安歌几年,自己是不是就可以躺着数钱了?

    想到这里,他的心中早已乐开了花。

    “少……少爷……我做错了么?”

    见少爷突然露出了邪恶的笑容,安歌心里有些发虚。

    “错?当然没有。”

    徐锐连忙摇头,笑得像是正在骗棒棒糖的坏蛋。

    “安歌啊,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门学问,叫做经济学?”

    “经济学?”

    安歌疑惑地摇了摇头。

    徐锐一把搂住安歌的肩膀,一边走一边说:“那是一门可以让人日赚斗金的学问,谁要是学会了,就能闭着眼睛把天下的钱都赚了。”

    “真的?还有这种学问?!”

    “当然有,少爷我刚好懂一点皮毛,你想学么?”

    “当然想啊。”

    “想就好,不过在学经济学之前,你得先学数学、物理学、会计学、金融学、审计学、市场营销学等等,在那之后你就可以用专业知识制造剪刀差,去剥削别的蠢蛋了。”

    “啊?要学这么多啊?还是算了吧……”

    “嘿,没出息!你还想不想让你娘过上好日子?”

    “想是想,不过……”

    “没有不过,从明天开始我就给你编教材,学成之后你便好好给我打工,哦不,好好挣钱,让你娘尽快过上好日子……”

    “好……好吧……”

    “没志气,大声点,好不好?”

    “好!”

    都说少年不识愁滋味,就这样,两个少年一扫先前的阴霾,勾肩搭背,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慢慢向未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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